上海起名公司-浅谈品牌维权的两种方法分析解答!
来源:长安起名网 编辑:长安起名 人气: 时间:2011-02-10 20:41:38 【字体:大 中 小 大 中 小 大 中 小】
所谓的品牌,是指用来识别某个销售者的产品或服务,并使之与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商业名称及标志,它通常由文字、标记、符号、图案和颜色等要素的组合构成。
品牌维权,作为品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,那么如何维权、怎样维权呢?常见的有两种基本方法。
第一种方法,是事先维权法。即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。
注册商标,是由申请人根据《商标法》规定的注册条件、原则和程序,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,经过商标局审核后予以注册的商标。
第二种方法,是事后维权。即当商标专用权或专利独占权被侵害时,依法维权。
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的纠纷,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;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,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解决。
一是行政方式。
二是民事诉讼方式。
三是刑事诉讼方式。
未经专利权人许可,实施其专利,即侵犯其专利权,引起纠纷的,由当事人协商解决;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,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解决。
一是行政方式。
二是民事诉讼方式。
三是刑事诉讼方式。